关于2018年全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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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关于2018年全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报名的通知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02-24 04:11 点击数:127

2018年全区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报名工作定于2017年3月5日进行,现将报名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备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人员;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工作的区外户籍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明;

(二)初等层次:报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者,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中等层次:报考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者,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高等层次: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或成人高等院校在职教师者,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为高校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

教师;

(三)我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我区生源在区外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生,可凭当年高考录取信息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但申请教师资格证书时,必须按我区现行相关政策申请。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8年3月5日-12日,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成功缴费后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旗县区招生办进行指静脉采集和现场照相确认。此次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

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二代居民身份证损坏的考生,若承诺于2018年4月7日前取得居民身份证件,签订《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 教育学>< 教育心理学>认定考试按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承诺书》后,可先行办理报名、指静脉采集和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能履行承诺者报名无效,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8年

4月14日

(星期六)

上午

教育学

(9:00-11:30)

下午

教育心理学

(14:30-17:00)

四、其他

(一)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内(从单科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年内)及时报考另一科,即2016年、2017年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2018年可以报考另外一科,2016年以前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作废;

(二)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详询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四)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安科长0478-795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