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市教育系统摄影竞赛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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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全市教育系统摄影竞赛活动的通知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02-09 04:11 点击数:124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单位(科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丰富教育系统文化生活,营造和谐文化氛围,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功能和优势,通过光影艺术,发现美、记忆美,培养师生动手和创新能力,展现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历程与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教育系统摄影竞赛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面向未来,立德树人"为主题,通过影视作品展现全市教育发展最美瞬间。作品内容可以是校园的风景和艺术之美,可以是班级的和谐、向上之美,可以是课堂的开放、多彩之美,可以是老师的敬业、奉献之美,可以是同学的品德、行为之美等。

二、活动时间

2018年3月-5月

三、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巴彦淖尔市教育信息中心

四、工作组织实施流程

活动启动:2018年3月5日

征集作品:2018年3月5日-4月20日截止(学校在4月15日-20日完成作品初审和推送工作)

作品复审:截止4月29日(以旗县区为单位完成复审推送工作)

市级评比、公示和向教育部推送工作:2018年5月20日前完成评比和结果公告,5月30日前按照《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中小学校园影视评选活动的通知》组织学校完成报名、资料上报和相关事项。

五、征集对象

全市教育系统在职员工、学生。

六、比赛类别

竞赛分照片和视频两部分。

(一)照片类:分教育(校园)风采、文明风采、现代教学创新、综合类四项。

主要围绕教育改革发展任务,体现校园风采、风貌,中华传统美德,现代教学发展与变化,地区、学校发展特色和个人典型与事迹为内容,主题突出、构图清晰、表达新颖、色彩完美,具有较强的可视性、说服力、冲击力和感染力。思想内容阳光健康、积极向上,作品标题与图片说明准确、简明扼要。

(二)视频类:分教育(校园)新闻与主持、教育专题、校园综艺、微电影和教学四项。

1.教育(校园)新闻与主持

主要体现正在或即将发生的事件和事态的报道,分为短新闻和长新闻两种。短新闻围绕一个事件、一个现场、一个动态、一个主题摄制,片长不超过1分30秒。长新闻题材新颖、内容丰富、剖析深刻,片长不超过4分钟。要求视角独特、选题新、内容真实,有同期声和字幕,有新闻价值和时效性;表现方式现场性和影视特点突出。主持人以学生为主,内容为新闻播音或栏目(节目)主持(要有采访对象,或访谈嘉宾)、才艺展示,片长2分钟左右;标准是语言功底深厚(普通话标准、语音清晰、有感染力);主持状态自然(化妆、服饰得体符合节目定位,具有较强的现场掌控能力);主持效果良好(有凝聚力、吸引力、感染力)。

2.教育专题

宣传当地教育(学校)、办学特色,记录教育(校园)大型文体活动和其他重要活动,介绍教育教学中的典型人物和热点问题的影视节目。专题长度为5-15分钟。要求主题鲜明、结构新颖、资源丰富、有创意、有思辨性和正确的导向性,具有较强的可视性、说服力和感染力。

3.校园综艺

主要是制作和传播的校园歌曲MTV、电视散文、课本剧、各类文艺表演等。

校园歌曲MTV:包括校歌和其他适合中小学生演唱的歌曲,片长为3-5分钟。

电视散文:根据师生作品或名家名作拍摄的文学语言与影视语言融为一体的作品,片长为5-10分钟。

文艺表演:包括语言、动作、舞蹈、音乐、木偶等形式的舞台表演,片长为10分钟左右。

课本剧:根据教材内容摄制的、具有戏剧表演特征的、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的教学影视节目。

要求主题积极健康有导向性,为教学服务,以师生为主体,形式生动、活泼、有趣,具有较强的参与性、可视性和感染力;编导作用明显,表演生动、真实、感人;尽可能根据脚本分镜头拍摄或多机位拍摄,后期制作精良。

4.微电影和教学

微电影要求以校园生活为主,主题突出,表现积极健康,传递正能量;故事情节有趣,演员表演生动、逼真;影视技术与手法运用娴熟,有同期声字幕,具有较强的可视性和艺术感染力;具有微时长、微周期、微投入、主题集中、故事情节完整特征,适于在各种媒体(特别是移动媒体)上播放,片长10分钟。

教学微视频:在现代教学环境下以新理念为指导,师生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新方法围绕学习主题,以知识点讲解、教学重难点和典型问题解决、实验过程演示和创新学习等为主要内容的教学节目,片长为10分钟之内。

课堂教学实录以本地区课程标准为准,教学内容为各年级各学科的基础型课程和拓展型课程,实录为全课,片长45分钟。要求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恰当,教学方法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和可推广性;镜头与画面要准确展现教学过程的重点与创新点,后期制作必须画面清晰、平稳、特技应用合理。

七、奖项设置

1.优秀作品奖:按照分类每项设一、二、三等奖。共688个奖,

2.优秀组织奖:以旗县区和学校为单位,设置旗县级组织奖3个,学校组织奖10个。

八、活动组织

1.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广泛宣传,鼓励和支持广大干部、职工、师生参与作品创作。

2.各旗县区、市直各单位(含职业学校)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区(单位)活动的组织、宣传和征集工作。

3.各学校在投稿结束前完成本单位所有作品的初审和推送工作。

4.各旗县区教育局负责本地区作品复审,按照格式、规定时间和指标数审核上报本地区作品(市级各单位由市教育信息中心负责)。

5.本次活动严格按照要求、标准上传作品,报名作品、信息填写完整,否则不予评奖。

九、活动规则与投稿方式

(一)征稿细则

1.参展作品需主题突出,地方特色浓厚,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强。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要求画质清晰,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

3.彩色、黑白不限,但必须取材于巴彦淖尔地区。图片接收单幅、组照作品(每组限4-8幅),作品须有主题名称。

4.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5.所有入选作品,组委会有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权力,并不支付报酬。

6.本次活动实行公示制度,所有作品在网站公示,详细地址另行通知

7.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活动规定。

(二)投稿要求及方式

1.投稿要求

图片标准:高清图片jpg或raw(无压缩)格式,大小相机5mb(手机3mb)以上,拍摄主题突出、构图合理、艺术感染力强。

视频标准:视频制式高清PAL,分辨率1920×1080,视频格式为mpg、mov、mp4;制作主题突出、画面平稳、音质流畅、场景镜头衔接自然、节奏鲜明、布局合理、艺术感染力强。上报成品时同时上传本作品的原始素材,以无压缩格式上传。

2.投稿方式

为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采取在线和刻录光盘两种方式共同报送;在线投稿每单位下发3-5个登录账号,登录后按照活动类别、活动项上传到相应文件夹下,文件名命名规则为:名称+作者+单位(例:校园一角张三临河区第三小学),并在备注栏进行作品描述;投稿地址另行通知。光盘报送以学校为单位按照八项类别建立相应文件夹,要求各参赛者按照命名规则注明每幅作品标题、作者等信息,并填写作品表,汇总报旗县教育局,各旗县复审作品按照相同方式汇总后上报;市直单位报市教育信息中心。

3.其它事项

各单位于2018年2月26日前将全市教育系统摄影竞赛活动联系表电子版报市教育信息中心。

联系人:闫良电话:0478-7917548

邮箱:362320373@qq.com

附件:

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摄影竞赛作品表.xls

全市教育系统摄影竞赛联系表.docx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