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厅函(2025)10号)要求,经过教师个人申报,学校、旗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遴选等环节,现决定对申报“头雁教师”候选人进行公示。
一、候选人名单
1.何维海,男,教育硕士,乌拉特前旗第一中学高级教师;
2.张云,女,硕士研究生,杭锦后旗奋斗中学高级教师。
二、公示时间
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30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受理地址:巴彦淖尔市教育局2022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受理电话:0478-7917515
特此公告。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