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内教督函〔2020〕3号)要求,经研究,市教育局拟于2025年11月5日至11月7日,对磴口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工作开展市级复核和实地指导,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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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