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教育局2025年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及《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各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完成了幼儿园年检工作,并将结果通过各地政府官网进行了公示。此项工作旨在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学前教育整体质量,推动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年检结果的公布,可为广大家长“就近选择优质园”提供权威、透明的参考,切实帮助家长选好家门口的“优质园”。
附件:2025年全市幼儿园年检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