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教通字〔2014〕107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督导室、市直有关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2014-2017年)》(文件另发),促进学校优质特色发展,市教育局制定了《巴彦淖尔市学校文化建设与特色发展实验项目评审与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试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市教育督导室。
附件:
1.巴彦淖尔市学校文化建设与特色发展实验项目评审与实施办法(试行)
2.巴彦淖尔市义务教育学校特色建设实验项目申报书
2014年6月23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普通高中优质化特色化多样化建设研讨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培训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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