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教会发〔2014〕7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督〔2012〕3号)、《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2012〕1?号)以及《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4〕48?号)精神,为强化督导评估,扎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培训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学习传达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义务教育国检申报流程、档案建设等相关内容;解读培训义务教育发展均衡状况评估(“差异系数”计算)内容和方法;组织学习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督导评估细则》及《工作规程》;研究部署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
二、参会人员
各旗县区教育局分管普教、联系督导副局长;各旗县区普教股长和负责事业报表统计人员;各旗县区督导室主任及全体成员;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市级义务教育督学(以旗县上报拟推荐督学名单为准)。
三、会议时间
6月20日(星期五)上午8:30报到,9:00开会,会期一天。
四、会议地点
巴彦淖尔市第一中学报告厅。
五、其他事项
1.请各旗县区督导室代为通知各辖区有关参会人员,并汇总与会人员名单,于6月18日前回执市教育督导室。
联系人:岳利军、陈凯
联系电话:7917630
邮箱:bynrjydd@163.com
2.与会人员会议当天午餐由市教育局提供,就餐地点为市一中学生餐厅。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6月17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学校文化建设与特色发展实验项目评审与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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