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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定向招聘“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调整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1-06-09   浏览数:次   来源:

关于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定向招聘“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调整情况的公告

按照《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简章》,普通岗位(不限定特定招聘对象的岗位)报名工作于2021年6月10日9:00至6月12日18:00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定向招聘“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调整事宜

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工作已结束,因部分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按照《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简章》,对交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转为普通岗位继续进行报名。

根据报名情况,经研究,决定取消或核减“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249个,全部转为普通岗位(详见附件1)。

二、关于普通岗位报名事宜

对交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定向招聘“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转为普通岗位后形成《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第三批报名岗位表》(附件2),报名相关事项及要求详见5月24日发布的《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三、关于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定向招聘“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考生第三批报名事宜

对于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定向招聘“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含审核通过并已交费人员、审核通过未交费人员及审核未通过人员),考生需重新填写报名信息进行报名。对于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定向招聘“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审核通过并已交费考生,此次报名审核通过后,需再次缴纳报考费,待报名工作全部结束后,根据情况予以退费(由收款单位通过缴费原渠道将报考费退给应聘人员)。

四、关于临河区招聘工作相关事宜

临河区教育系统在设置岗位时,将同学段相同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进行了整合,并且将部分招聘条件相同的招聘计划按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和“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分别进行设置,同时将列编单位和任教单位进行整合,根据临河区各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教师缺差情况确定任教学校名单后,由相同岗位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自行选择列编单位和任教学校。

现部分定向招聘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转为普通岗位,待招聘工作结束后,聘用人员选择列编单位和任教单位时,由同学段相同学科岗位(含定向招聘岗位和不限定特定招聘对象的岗位)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统一在整合后的列编单位和任教单位中选择。

附件:

1.《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定向招聘“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转为普通岗位一览表》

2.《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第三批报名岗位表》

巴彦淖尔市教育

2021年6月9日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第二批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