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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第四小学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

时间:2019-08-28   浏览数:次   来源: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切实维护好校园安全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9年8月26日上午,五原县第四小学召开了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师德师风教育推进会。全体教职工参加了此次推进会。
  在推进会上,五原县第四小学校长郑丽传达了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背景、目的和主要内容,结合近年来未成年人被性侵的典型案例,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她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事关学生的健康成长、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二要坚持惩防并举,健全和落实各项机制,有效预防和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三要加强监督指导,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促进校园安全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党支部书记辛永春带领全体教师共同学习了文件《教育部关于教育部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实施方案》、市检察院、市教育局《“一号检察建议”监督明察暗访工作方案》。他表示学校将在高度重视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严把教职员工入职审核和在职管理;进一步强化师生法治、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家校”联系机制;持续加强与当地检察机关合作,在强化统筹协调配合等方面着力,切实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全面贯彻落实,努力营造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据了解,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建议积极推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安全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教职员工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违法犯罪发生。这是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
  “一年之计莫若树谷,十年之计莫若树木,终生之计莫若树人”,五原县第四小学将学校将发挥好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职能,做好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全力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阳光校园”的建设,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创造更好的教育和法治环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国家的名义呵护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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