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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补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8-30   浏览数:次   来源: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补录工作将于9月10日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条件

1、考生参加过所在盟市的初中升高中考试,且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盟市五年制高职(3+2)补录最低控制分数线(各盟市补录最低控制分数线在网上公布)。

2、已经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或五年制高职院校等录取的考生本次补录不得填报志愿。

二、网上填报志愿及补录时间

1、补录时间:2013年9月10日-13日。

2、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8:00-17:00结束。

3、录取期间,根据录取进度情况,将适时安排并在网上通知后续网报志愿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关于网报志愿的有关信息。

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

1、仍按照《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录取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教招考中〔2013〕12号)文件执行。

2、考生上网查询补录招生计划。网上填报志愿须按网上公布的剩余分盟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点击"五年制高职(3+2)填报志愿专栏"查询补录招生计划)。

四、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需随时关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等信息,以免耽误网上填报志愿。

2、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要认真查看《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补录剩余招生计划》,依据自己所在盟市有招生计划的录取院校及专业的相关要求填报志愿。不符合要求条件的或所在盟市没有招生计划的录取院校及专业不得填报。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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