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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3-11-15   浏览数:次   来源:

2014年全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定于2014年4月12日进行。现将报名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报考高等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报名对象为在职或已聘用的高校教师;其他社会人员也可报考,但在取得高校教师岗位之前不得申请教师资格证;

2、凡是中国社会公民均可报名参加中等和初等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3年12月21日--30日考生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主要操作流程》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并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二代居民身份证损坏的考生,若承诺于2014年4月5日前取得二代居民身份证件,签订《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承诺书》可先行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届时不能兑现承诺者,则报名无效,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

详情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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