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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01102001
标    题 奋斗中学高三违法行为
姓    名 赵**
手    机 151****9733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0年11月2日
信件内容

奋斗中学高三年级部做了很多违法行为,比如考试的时候,年级部副主任王志强,藏一把剪刀,修剪超过他的标准的学生的头发,而法律明确规定学校无权随意修剪学生头发。还比如,高三年级部随意搜查学生私人物品,在上课时候没经过学生同意,搜查学生课桌,书包,柜子等私人物品。还比如,高三年级部强制学生星期日上课,完全不遵守法律,完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希望巴彦淖尔市教育局能够积极治理奋斗中学高三年级部的违法行为,谢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的反映,杭锦后旗教育局派专人到奋斗中学了解情况,学校认真排查,答复您相关情况:

    1.关于头发问题

学校年级部一直严格贯彻落实《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新版)第一条第2款“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规定,并结合《奋斗中学学生违纪惩戒教育制度》第四条惩戒措施第10款“男生留长发或女生染发、烫发、戴首饰及男、女生留长指甲”规定,对年级全体学生严格要求和管理并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学生,第一时间要求其限期规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学生我们通过与家长沟通协助整改。此项工作一直开展顺利,个别学生有情绪,我们也积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疏导,不存在强迫行为。

2.关于“搜查”学生桌框和书柜的问题

20201025日,学校接杭锦后旗教育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迎接全国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遵照通知中“落实严防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的要求,我校政教处29日下发通知要求利用30日(星期五)早自习期间进入教室全面对学生携带的水果刀、超规格削铅笔刀、美工刀、臂力棒、电棍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规物品进行排查。因为学生如果携带这些存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物品,一般都会藏匿起来,所以我们在告知了学生的检查意图后针对学生书包、桌框和书柜进行了检查。经政教处工作人员和年级部管理人员认真排查、全体学生的积极配合,没收了三把水果刀、一把刻刀、一把美工刀,部分超规格的削铅笔刀责令学生自行带回。

此项检查系全校例行安全检查,也是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的具体举措,不针对个别学生,不存在侵犯学生隐私行为。

关于您反映的以上两个问题,系学校高三年级部正常教学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具体事务,我们会在今后的教学管理工作中不断优化管理方式,提高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积极改进管理中存在的沟通不畅问题,认真落实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

处理对象
处理时间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