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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10316003 | ||
标 题 | 第四小学课后补习 | ||
姓 名 | 李*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1年03月16日 | ||
信件内容 | 第四小学,没有任何提前说明,就强制开展课后一小时托管,拿了自愿书,说是自愿实则强制,用会学新课,考试等话语让你不得不参加,小学生减负,现在收费还要七点放学,回家吃饭太晚,没有户外运动时间,大城市三四点放学要求加课,我们基本六点放学,收费加课的意义何在,如果加课,可以自愿参加,不得强制不得讲新课,相关部门请解决问题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您好!临河区教育局将您反映的问题转达给学校后,学校答复如下: 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依据的是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巴彦淖尔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的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字〔2020〕24号),主要目的是中小学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和资源、服务等方面的优势,针对中小学生放学后接送难,在课堂教学之外面向学生开展的有益于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课后服务是学校自主实施,家长自愿委托服务的公益性、普惠性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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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
处理时间 | 2021年0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