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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10315002 | ||
标 题 | 第四小学课后托管班 | ||
手 机 | 186****0624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1年03月15日 | ||
信件内容 | 俩会提出增加一节课时间,是很多地区放学时间太早,我们放学已经六点左右,为什么还要增加俩节课程,没有任何告知的说明情况就发了自愿书便宜,说了自愿但是必须签字,说了辅导作业,今天第一天可以自愿参加,但是晚上通知说要上新课,又让全部参加,之前要求减负,现在又要学课程,回家继续写作业,这个意义何在,完全不合理,打着托管自愿的旗号,然后强行参加收费,有没有任何书面文件可以告知我们家长是必须得,小学生回家七点,没有任何户外活动的时间,不利于孩子成长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您好!临河区教育局将您反映的问题转达给学校后,学校答复如下: 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依据的是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巴彦淖尔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的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字〔2020〕24号),主要目的是中小学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和资源、服务等方面的优势,针对中小学生放学后接送难,在课堂教学之外面向学生开展的有益于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课后服务是学校自主实施,家长自愿委托服务的公益性、普惠性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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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
处理时间 | 2021年0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