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教通字〔2023〕88号
市委宣传部,河套学院,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准确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编制了《巴彦淖尔市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经分管市长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2日
附件:巴彦淖尔市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