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教通字〔2021〕140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要求,市教育局制定了《巴彦淖尔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地各校对照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1年9月15日
附件:巴彦淖尔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