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内教发〔2020〕3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联合转发了文件并提出了相关评选要求,通过旗县区和市直属单位自下而上推荐、评审、公示,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征得市人社局同意后,决定拟推荐上报杭锦后旗奋斗中学等3所学校评选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上报黄乌吉莫等18人评选自治区优秀教师,拟推荐上报李月云等2人评选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拟推荐上报杨百凌等3人评选自治区优秀德育工作者,拟推荐上报张广宇等7人评选自治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拟推荐上报吴爱民等4人评选自治区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含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求真实有据,同时附书面材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开展核实和调查工作。我们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7月3日。
公示办公室设在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08:30-12:00
15:00-18:00
电话:0478-7917601 7917546
地址:巴彦淖尔市教育局3030办公室
邮箱:bsjw_jyj@163.com
附件:拟推荐自治区2020年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