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季开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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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春季开学检查的通知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3-02 08:05 点击数:302

巴教通字〔2021〕22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园):

为全面了解春季开学情况,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开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21年3月4日开始,3月8日结束,具体时间由各组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

二、检查重点

(一)传达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统编教材使用工作情况;

(四)学校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改、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等情况;

(五)教师减负落实情况、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情况;

(六)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规范办学行为》“40”条和小学生、初中生两个“减负十条”和作业管理规定落实情况等;

(七)中小学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及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情况;

(八)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收费、公示情况;

(九)教育经费到位情况及教育重大建设项目开展情况;

(十)党建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检查形式

1.听取汇报。各地各校要按照检查重点内容提供书面汇报材料,既要有成绩,也要指出存在的问题。

2.召开座谈会,并查阅相关资料。

3.实地查看。

四、工作要求

1.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

2.检查对象要涵盖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不同学段,至少要检查一所农村学校。

3.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及时、全面、准确汇总检查材料,既要突出成绩,也要指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检查结束2天内将汇总材料经带队领导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开学检查分组表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日

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