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教通字〔2021〕22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园):
为全面了解春季开学情况,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开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21年3月4日开始,3月8日结束,具体时间由各组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
二、检查重点
(一)传达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统编教材使用工作情况;
(四)学校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改、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等情况;
(五)教师减负落实情况、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情况;
(六)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规范办学行为》“40”条和小学生、初中生两个“减负十条”和作业管理规定落实情况等;
(七)中小学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及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情况;
(八)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收费、公示情况;
(九)教育经费到位情况及教育重大建设项目开展情况;
(十)党建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检查形式
1.听取汇报。各地各校要按照检查重点内容提供书面汇报材料,既要有成绩,也要指出存在的问题。
2.召开座谈会,并查阅相关资料。
3.实地查看。
四、工作要求
1.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
2.检查对象要涵盖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不同学段,至少要检查一所农村学校。
3.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及时、全面、准确汇总检查材料,既要突出成绩,也要指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检查结束2天内将汇总材料经带队领导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开学检查分组表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日
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