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教通字〔2021〕5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的通知》(内震领办〔2020〕7号)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各校(园)要组织专人立即开展学校楼舍、围墙、在建工程等建筑物的隐患排查工作,将建筑地基沉降、楼体变形、墙体开裂、倾斜等突出隐患上报属地教育部门。
二、各旗县区(特别是附表所列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涉及旗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工作,对学校上报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大力推动改建、加固工程项目纳入“十四五”相关规划。切实消除学校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
三、各旗县区教育局将《学校校舍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汇总表》于2021年1月2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发展规划科。
联系人:赵向龙,7809897
邮 箱:bsjyjfzghk@163.com
附件:1.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的通知》
2.学校校舍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汇总表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