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教通字〔2020〕115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践行总书记提出的“做四有好教师”的要求,全面提高我市高中教师素养,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提升高中教育整体水平。市教育局决定:继续委托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培训中心举办高中教师专业素养提升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进一步加强全市高中优秀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高中教育核心竞争力,着力培养一批专业理论扎实、职业技能娴熟、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的骨干教师队伍,助力教育质量提高。
二、培训对象
全市普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九个科目的骨干教师。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2020年10月10日—10月17日,10月10日报到,为期8天。培训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四、培训方式
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和现场参观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修学习,根据研修目标和内容采取集中研修配合分组讨论。
五、经费支持
1.培训费1800元/人,由市教育局统一支付。
2.住宿费(370元/间/天)、往返交通费及差旅补助由教师所在学校按规定承担。
六、其他要求
1.各地各学校要认真遴选教师参训,确保参训教师能按时按要求完成研修学习。每所学校确定一名组长,负责本校教师管理。
2.单一学科教师人数不足无法安排参训时,可自行调剂安排其他学科教师参加培训,务必按照分配名额保证参训人数。
3.教师参训期间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和相关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组织安排。未按时报到、迟到早退和缺课旷课等表现差的教师,不予发放结业证书。
4.参训教师对培训期间接触及使用的培训资料及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北师大培训中心同意,参训教师不得通过上传至网络等渠道向任何第三方传播,如有出现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5.疫情期间,所有参训教师务必严格执行当地有关防疫规定。出发时要备好相关防护用品。
6.请各旗县区教育局和直属高中学校按分配名额确定参训教师,于2020年9月28日前将参训教师信息汇总后发至邮箱:459860952@qq.com。
附件:1.高中骨干教师研修班名额分配表
2.高中骨干教师研修班学员信息汇总表
3.培训课程安排
4.报到须知
5.疫情防控规定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