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在全区开展文明校园创建专题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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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转发关于在全区开展文明校园创建专题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9-11 07:05 点击数:319

巴教通字〔2020〕111号

各旗县区文明办、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

现将自治区文明办 教育厅《关于在全区开展文明校园创建专题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内教学工函〔2020〕11号)转发你们,各地各校务必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案例报送与文明校园风采展示工作。

一、各旗县区文明办、教育局和22所被评为全区文明校园的中小学校要积极报送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案例,要求涉及到的旗县区于10月12日前择优报送3篇以上案例(旗县区文明办、教育局工作案例1篇、文明校园创建案例2篇),案例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bynejjk@163.com。

二、22所自治区级文明校园要积极响应“最美校园风采展示”活动,9月至11月期间,通过“拍”校园、“晒”校园、“说”校园、“展”校园四个环节展示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和学校各方面建设成就风采。各旗县区文明办、教育局要起到号召和推动作用,引导各文明校园积极参与展示活动,进一步扩大自治区级文明校园的引领示范作用。文明校园风采展示的相关内容由旗县区教育局统一把关报送,于每周一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反馈展示情况(附件1)。展示材料由旗县区教育局按照格式要求统一报送至邮箱:nmgwmw@126.com。市直“自治区级文明校园”展示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bynejjk@163.com,由市教育局统一报送。

附件:各旗县区文明校园风采展示活动情况报表

 

巴彦淖尔市文明办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0年9月11日

附件: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