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季开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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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春季开学检查的通知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02-25 08:11 点击数:65

巴教通字〔2019〕17号

各旗县区教育(科)局,市直各学校(园):

为全面了解春季开学情况,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开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9年2月27日开始,3月5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组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

二、检查重点

(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二)传达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局长谈教育质量提升座谈会议精神情况。

(三)学校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改、扫黑除恶等情况。

(四)落实立德树人情况。贯彻落实“十条”新理念提高教学质量情况;“德育30条”落实情况,发挥“五旗、五歌、五徽”育人功能和“学雷锋”活动开展情况。

(五)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规范办学行为》“40”条和小学生、初中生两个“减负十条”规定落实情况等。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情况。

(六)教育收费、公示情况。

(七)2018年教育重大建设项目完成情况,2019年教育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准备情况(见附件2)。

(八)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党的十九大精神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落实情况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情况。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学校文化建设情况。

(九)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情况。

(十)校办园独立情况。

三、检查形式

1.听取汇报。各地各校要按照检查重点内容提供书面汇报材料,既要有成绩,也要指出存在的问题。

2.召开座谈会,并查阅相关资料。

3.实地查看。

四、工作要求

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

2.检查对象要涵盖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不同学段,至少要检查一所农村学校。

3.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及时、全面、准确汇总检查材料,既要突出成绩,也要指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检查结束2天内将汇总材料经带队领导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

1.开学检查分组表.doc

2.2018年教育重大建设项目完成情况检查表.doc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