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教育(科)局,市直各学校(园): 为全面了解秋季开学情况,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开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8年8月28日-8月30日,具体时间由各组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 二、检查重点 (一)学校安全管理情况(见附件2)。 (二)落实立德树人情况(“德育30条”落实情况,发挥“五旗、五歌、五徽”育人功能和“学雷锋”活动开展情况),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进展。 (三)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规范办学行为》“40”条和小学生、初中生两个“减负十条”规定落实情况等)。 (四)教育收费、公示情况。 (五)教育重大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见附件3),“全面改薄”实施进展情况。 (六)党建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督查党的十九大精神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落实情况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情况;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党务政务公开情况,“三会一课”、固定党日等开展情况。 (七)教师队伍建设情况。重点督查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城镇学校对口捆绑式帮扶农牧区学校和薄弱学校情况)、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作风建设“新十条”以及“好局长”、“好校长”、“好股长”、“好教师”新标准等)、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特岗教师计划”、地方免费师范生引进、乡村教师培养培训、补充引进及待遇提高等)、幼儿园“两教一保”配备情况。 (八)校园足球改革情况。重点督查特色校建设、课程开设、课堂教学、教师配置及培训情况,足球大课间活动以及幼儿园趣味足球开展情况等。 (九)教育精准扶贫及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 (十)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新建民办幼儿园入口管理情况,义务教育阶段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情况。 (十一)教育厅《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重点内容落实情况(见附件4)。 三、检查形式 1.听取汇报。各地各校要按照检查重点内容提供书面汇报材料,既要有成绩,也要指出存在的问题。 2.召开座谈会,并查阅相关资料。 3.实地查看。 4.听课。 四、工作要求 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 2.检查对象要涵盖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不同学段,至少要检查一所农村学校。 3.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及时、全面、准确汇总检查材料,既要突出成绩,也要指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检查结束2天内将汇总材料经带队领导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 4.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18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