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教通字〔2021〕45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学校全面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及学校卫生与健康工作现场会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市教育局决定建设首批市级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示范校(园),并对示范校(园)进行了评估认定,现将相关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
二、申报条件
全面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在教学秩序保障、考试管理、视觉环境改善、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落实、户外体育锻炼、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电子产品合理使用、视力检测开展、视力健康管理、科学保育保教和群体性干预工作等方面取得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成效的中小学幼儿园。
三、申报要求
各旗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自评工作,确保把有意向、有基础、有成效、有特色的学校推荐出来。各旗县区将推荐示范校申报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于2021年5月20日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邮 箱:twyk2008@163.com
联 系 人:杨艳芳
联系电话:7917572 15334899966
附件:1.巴彦淖尔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示范校(园)评估细则
2.巴彦淖尔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示范校(园)申报表
3.巴彦淖尔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示范校(园)汇总表
4.巴彦淖尔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示范校(名额分配表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1年4月7日
附件: